第七百二十四章:夺位
金兀术这么一掺和进来,在场的不少人脸色都变了,尤其是赫连勃勃。 他提出让朱赫闵带着草原的人重振雄风,其实就是在将朱赫闵的军。毕竟朱赫闵是一个已经决定投降南齐的人,他带着草原人重振雄风,就算是他答应,下面的兄弟也未必会答应。 可金兀术不同,金兀术本身就有很大的野心,而且之前大月氏来袭的时候金兀术还率军抵挡了大月氏的进攻。这一点很多人都知道,所以金兀术在不少草原儿郎心中是有一定威望的。 就算是之前金兀术被抓了之后关起来,在里面的日子过得也是十分不错的,所以金兀术站出来,赫连勃勃的心一下就提到了嗓子眼。 “咳咳...”陈华干咳了两声道:“你们这么剑拔弩张的,貌似不把我这个大齐的将军放在眼里啊!” 几人本来瞪着眼睛,听到陈华的话之后纷纷转换了脸色,该回到自己位置坐下的就回去,该坐下的就坐下,没人再说半个字。 反正事情已经挑明了,金兀术的脸色比赫连勃勃的脸色要好看不少。 等大家都坐下之后,陈华冷冷道:“金兀术,我知道你很想当这个北狄大单于,但是你不要总是在不合适的场合表达自己不合适的想法。” 金兀术瓮声瓮气的道:“陈将军,赫连勃勃已经失了军心,不信将军可以出去问问我北狄活下来的儿郎,看看他们是什么想法。” 陈华眼睛微眯,盯着金兀术一字一顿的道:“金兀术,在这个时候逼宫,你想得很美。你不妨出去问问你们北狄的儿郎,没有我陈服章点头,谁敢让你当这个北狄大单于? 你信不信你今天当上了北狄大单于,明天我大齐就会率军进攻北狄?” 明摆着就是在威胁金兀术,这下让金兀术的脸色十分不好看,但他又不敢对陈华如何如何,毕竟军帐之中,可是有九成的人站在陈华那边的。 同时他又有些想不明白为什么一直都跟赫连勃勃不对付的陈华这次竟然会选择帮赫连勃勃说话,心中疑云阵阵。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他跟陈华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盟友,这个盟友还是在大齐承平年间就结下来了的。 陈华见金兀术不说话了,冷冷的扫了周围一眼淡淡道:“我陈服章不是要掺和到你们北狄人的内斗中去,但是现在的北狄经不起内斗,也不能内斗。 大月氏人损兵折将,三五年之内可能不会再次东进,但是十年二十年之后呢?你们就不能想长远一些?简直就是愚不可及。 赫连勃勃,本将最后一次叫你一声大单于,从今往后,你将不再是北狄的大单于,死人滩以东的所有领地全部归我大齐所有,暂时交给朱赫闵带领的十几个部落居住。 我大齐会在此地开设坊市方便双方互市,粮食、瓷器、茶叶等草原没有的东西,只要有足够的金银、牛羊、马匹,就能够从齐人商贾手中换到。 我建议,北狄大单于改由赫连舒舒担任,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建议,你们自己是不是同意,那是你们的事,我不想过问。” 话说完,赫连勃勃没来由松了口气,明明是把他的大单于位置给夺走了,可他对陈华却心存感激。 金兀术很不服气,但是现在齐人势大,一旦他站出来反对,很有可能齐人会当场把他给拿下,故而他并未反驳。 对于陈华这个人,金兀术自认为是比较了解的,陈华自始至终的目的都只有一个,那就是让北狄不再成为南齐北部最大的隐患。所以陈华不遗余力的把赫连舒舒给推上北狄大单于的位置,其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赫连舒舒不会随意进攻的南齐的边境。 而这样一个结局,不仅不是赫连勃勃想要看到的,更不是金兀术想要看到的。 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即便现在金兀术很不赞同陈华的决定,他也吐不出半个不字来。 “都不说话,那就是同意了?如果有不同的意见最好当面说出来,别让我知道有人阳奉阴违,否则的话,我大齐的陌刀,可不是吃素的。”陈华见大家都不说话,威胁了一句。 赫连舒舒几次欲言又止,可是身体没有复原,只能躺在行军床上。直到这个时候,赫连舒舒才明白为什么陈华明知自己旧伤未愈,还让人把自己抬过来了。 赫连勃勃拱了拱手道:“陈将军深明大义,赫连勃勃佩服。这次之所以会折损这么多儿郎,都是赫连勃勃一人之错,赫连舒舒但这个北狄的大单于最好不过,赫连勃勃愿意听从陈将军的安排。” “不管你愿不愿意,事情都已经成了定局。我大齐有一句话叫识时务者为俊杰,我相信赫连你应该很清楚我为什么会这么做才对。”陈华说完拍了拍手掌:“好了,今天大家都累了,早点回去整顿自己麾下的人手。我大齐边军在这边再待个几天时间也会离开了。” 大家散去只有,有两个人并未选择离开,一个是朱赫闵,还有一个则是赫连舒舒。 朱赫闵是自己不愿意走,赫连舒舒则是不让想抬走他的医官动手。 陈华知道他们两个留下来肯定有自己的目的,让人把褚邺抬走休息后就问道:“你们两个不肯走,可是对我刚才的话有异议?” 朱赫闵看了一眼赫连舒舒:“那我就先说吧!陈将军,你可是答应我让我北狄的儿郎去大齐生活的。为什么刚才你没有说,只是让我们住在死人滩以东?” 朱赫闵想要去中原生活,他们不喜欢打仗,也不愿意打仗。 可是陈华之前答应了他的要求,现在却出尔反尔,这让他很是不解。 陈华笑着解释道:“朱赫闵啊朱赫闵,你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去了大齐你能够保证你的人不被大齐人看不起?草原二郎都是烈性汉子,难道他们能够忍受一个三岁稚童的白眼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