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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演技

    在后世,有一部很火的电视剧叫三生三世,其实这个名字形容仙剑三倒也十分贴切。

    不仅是紫萱和徐长卿有三世情缘,景天同样也是三世情缘。

    第一世是天界飞蓬,第二世是姜国太子龙阳,第三世才是小混混景天。

    所以老胡就格外辛苦,白天拍完龙阳的戏,晚上就得拍景天,搞得情绪都不连贯了。

    因为姜国的戏份虽少,但情感却十分饱满,甚至显得有些悲壮。

    从前,有一对兄妹,叫龙葵和龙阳,他们一起快乐地生活在姜国的皇宫里。

    有一天,姜国被别的国家攻打,他们的父王战死,母后病死,保家卫国的重担落到了龙阳身上。

    龙阳为了打败敌军,就准备铸造一把魔剑。

    结果等剑快铸好的时候,才发现需要王室处女之血祭剑,唯一有资格祭剑的,就是龙葵。

    而龙阳为了保护妹妹,最终放弃了魔剑,也放弃了姜国。

    “没有那把剑,我照样能歼灭敌军!”

    前世周瑾看到这里的时候,再配合《生生世世爱》那雄浑悲壮的BGM:

    “爱,还没来

    天地间,风云忽然变

    有情有义的人,都要回来”

    真的是感动得不要不要的。

    虽然最后的结果就是,姜国被灭得连渣都不剩。

    “龙葵,你要把这一袋代表光辉与朝气的种子,带到你将要生活的地方。”

    “龙葵,答应我,当我找到你的时候,那里长满了向日葵。”

    “龙葵,来生再见。”

    这是龙阳给龙葵留下的最后遗言,附带的还有一袋葵花籽。

    只可惜,他们怕是看不到那一地的向日葵了。

    周瑾感叹一声,拍拍身上的瓜子壳,准备晚上的戏去了。

    龙阳死后,龙葵万念俱灰,投身铸剑炉,铸成魔剑,而她自己也被永久地封印在魔剑里。

    直到一千年以后,魔剑被魔尊重楼拔出来送给景天,龙葵才得以突破封印。

    突破封印的方法很狗血:景天在城隍庙遇到两个流氓调戏妹子,上去搏斗,结果手被割破了,血流在魔剑上,龙葵就出来了。

    而更狗血的则是,扮演流氓的就是周瑾和宋阳。

    你以为演流氓调戏妹子很过瘾吗?

    周瑾拍完以后,觉得只有两个字才能形容自己的心情:呵呵。

    一个满脸络腮胡的彪形大汉,穿着大裤衩,露着两条毛腿,躺在地上,扛着摄像机道:“来吧,上来自己动。”

    周瑾和宋阳两人强忍着嘴角的抽搐,骑到大汉的身上,披头散发地遮住脸,然后发出淫笑。

    “来啊,让大爷乐呵乐呵……”

    一边对着络腮胡大汉淫笑,一边还得做出撕衣服的样子。

    然后韩小洁蹲在旁边叫唤,“不要啊,救命啊!……”

    忒特么郁闷。

    当然,更郁闷的是摄影师。

    一般流氓调戏妹子的戏,要分成两组来拍,周瑾拍的是流氓那一组。

    而拍妹子的那一组,对摄影师来说就是福利了。

    他可以骑在妹子的身上,扛着摄影机,然后让身下的妹子,一边叫唤一边动。

    结果剧组女演员不够,就让韩小洁客串,但她是个熟脸,所以导演直接把妹子的那组戏给砍了。

    嘿,你说气人不气人。

    韩小洁不用被络腮胡大汉压在身下,还特得意地说风凉话,“你们两动作挺熟练啊,以前有经历?”

    周瑾能受这挤兑吗?当时就道:“还不是很熟练,改日咱们还得再练练。”

    “去你的吧……”韩小洁啐他一口。

    “练什么啊?”刘思思刚化完妆,突然从后面冒出来。

    周瑾随口道:“练演技呢……哎,你这是怎么个造型啊,挺别致啊?”

    只见刘思思一身蓝色的广绣流仙裙,只可惜撕成一条条的,还光着个胳膊,看着跟个吉普赛女郎一样。

    刘思思道:“这件广绣流仙裙是一千年前的,已经被火烧了,等我见到景天,就能找他再要一件,那件可漂亮了。”

    “呃,既然一千年前,广袖流仙裙就已经被火烧了,那为什么景天那里还有一件呢?”周瑾问道。

    “这个……”刘思思眨巴眨巴眼,她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

    好吧,看个电视剧,这些细节就不要在意了。

    后面的剧情就是景天打跑流氓,龙葵突破封印,看到景天就抱了上去。

    “王兄,不要走。”

    “龙葵好不容易才寻到王兄,龙葵立誓,此生此世,再也不要和王兄分开……”

    刘思思的声音本来比较粗糙,这会却温柔无比,显得楚楚可怜,听得一旁看热闹的周瑾,忍不住起鸡皮疙瘩。

    “哎哎,你说他们两真的是兄妹吗?看着像德国骨科啊?”周瑾拿胳膊撞撞身旁的宋阳。

    宋阳不知道德国骨科是什么意思,但是想了下道:“老胡白天才拍完龙阳的戏,估计情绪还没出来吧,你看他的眼神……”

    果然,那双眼火热,又带着哀怨,哪里是见到陌生姑娘的眼神。

    分明就是龙阳附身嘛。

    “我演的怎么样,有没有沉下去?”

    导演喊过以后,刘思思提着裙子跑到两人身边问道,眼角还带着泪呢,前一秒楚楚可怜,后一秒立马出戏。

    “跟你们说,我还有一身红裙子,那个才好看呢。”

    周瑾看了眼有点失魂落魄,看起来还没从戏里出来的老胡,忍不住道:“你说为什么老胡入戏那么深,你就出戏那么快呢?”

    刘思思笑道:“他是体验派的,演什么都费劲,我是方法派的,入戏快,出戏更快。”看起来还挺自豪。

    周瑾看宋阳,没说话,递了一个眼神,啥叫方法派?

    体验派他知道,就是把自己带入到角色里嘛,但是方法派却不清楚。

    宋阳知道这家伙是个半桶水,给解释了下:“就是你可以储存很多个情绪,演戏的时候不用代入人物,只要把对应的情绪调动出来就行了。”

    储存情绪?

    听起来好高端,啥意思不懂。

    “噢……原来如此。”周瑾点点头,一副你懂我懂大家懂的样子。

    “我化妆去啦。”刘思思提着裙子走了。

    周瑾一把拉住宋阳,“你刚刚说的啥意思?”

    宋阳看着周瑾,觉得有点无语,叹口气道:“你不明白也好,这个不是正路,想当好演员,还是要走体验派的路子。”

    说着还拍拍他的肩膀,然后走了,留下周瑾独自思索。

    要说周瑾前身也是表演系出来的,周瑾穿过来以后,对他学过的知识都忘得差不多了,但是控制情绪的肌肉记忆还在。

    加上老郑头的指点,没事也揣摩下角色的内心戏,他自觉已经演得挺好了。

    可是今天看着老胡的眼神,他才发现自己好像还没入戏过。

    他之前演的不是人物,而是在模仿对应的情绪。

    这么说来,那他岂不是比刘思思演技还差?

    周瑾无比惊恐地发现了这一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