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陆军编制(五)
三天以后,参观了兵工厂的各级军官在诸亚平、*的招集下,又聚集在一起,正式讨论陆军的编制,而经过了众人一天的讨论之后,终于拿出了一个陆军的新编制方案。 人民军的陆军最高的编制定为“师”,下设团营连排班,并且仍然是釆用三三制,不过各级作战单位的支援武器,辅助单乏都各有不同。 首先是单兵的基本装备武器为一支标准步枪,一把刺刀,子弹120发,4颗木柄*;骑兵配*,定不配刺刀,子弹和*相同,另配一支96式手枪,子弹60发;而炮兵、机枪副手、通信兵等均配*,子弹60发,刺刀、*均不配。 班的编制仍然还是保持12人不变,但班长和副班长各加配1支96式手枪,子弹60发,以加强近战的火力;另外增设两个掷弹筒组,每组两人,分掷弹筒手,掷弹筒副手各一人,均不配*,掷弹筒手配一俱掷弹筒,携带*4发,而掷弹筒副手则携带8发*,一但掷弹筒手牺牲,由副手顶上。虽然一个掷弹筒组只有12发*的基数,要少了一点,但掷弹筒也能发射*,而全班的其余8人共计携带有32颗*,这样加起来就不算少了。另外如果可以根据战场情况,其余8人每人还可以再增加携带2发*。 排级编制不变,仍然是三个班,另加排长、副排长和2名通迅员组成。 但在连级的编制上,引发了一些争议,一部份军官认为应在每个连加设一个迫击炮排,配6门60迫击炮,平时由连部统一管理,战时下放到各排,这样确保每个排有两门60迫击炮,和掷弹筒形成远近的两级火力支援。 也有一部份军官认为60迫击炮的威力不够,比掷弹筒强得有限,而和82迫击炮相比,又大为不足,由其是对固定的有顶掩体的杀伤力十分有限,而一个排己有6俱掷弹筒,再加2门60迫击炮的作用实在不大,而且在穿越之前的军队里,60迫击炮只装备山地部队、空降部队,或少数特殊环境中使用,而正式陆军、海军陆战队中都己取消了60迫击炮的编制,因此在人民军中也没有必要单设60迫击炮的编制,直接在营级设一个82迫击炮连,作战时根据战场需要,下放到连排部队里协同作战就够了。另外也可以根据战场情况,如果需要60迫击炮,则可将每个班的2个掷弹筒组合,再配一门60迫击炮就够了。如果觉得班排作战的火力不足,再以在每个班再加1到2个掷弹筒组。这样也能够简化部队的编制,降低后勤的困难。 不过这个观点遭到了罗岳的反对,首先是单从杀伤力来说,60迫击炮确实比掷弹筒强不了多少,但60迫击炮的优势在射程,理论射程1800米,实战也在1200-1500米之间,己经超过了这个时代的任何一型步枪、机枪的射程范围,因此在一般的排连级战斗中,一门60迫击炮就可以压倒对方的机枪火力,这一点在战场上是十分有用的;其次是82迫击炮的威力虽然大,但全重达到36.6公斤,仅炮身重15.2公斤,考虑到这个时代的军队机动主要靠两条腿,是无法跟上步兵进行长距离运动的,因此60迫击炮的机动性要远远强于82迫击炮。 而且既使将机动性排除,82迫击炮的炮弹3.62公斤,1名士兵最多只能携带3发,以一个组8人计,迫击炮将分拆三人携带,剩下5名士兵最多只能带15发炮弹;而60迫击炮的全重轻了一半还不止,只用两人分拆携带,而且炮弹重只有1.45公斤,在同样的负荷下,1名士兵可携带6-8发,以一个组只有6人计,4名士兵最多可以带32发炮弹,即使是携带迫击炮的战士,由于负荷小,还可以再带2发炮弹,因此一个6人60迫击炮组最多共可带36发炮弹,火力的威力虽然不足,但火力的持续性却要比82迫击炮强得多。 最后罗岳认为一个班设2个掷弹筒组己是极限,因为除了两个掷弹筒组以外,一个班实际的作战人员只剩下8人,因此如果再加设掷弹筒组,就会影响正常的作战了,总不能一个班的人员全部都打掷弹筒,而没有人守卫阵地,更没有人冲锋拼刺刀。 罗岳的这些观点得到了一部份军官的认同,因此坚决要求增加60迫击炮时编制。经过讨论之后,陆军部决定在甲种师的连级作战部中,设迫击炮排,而乙种师暂时不设,然后视实战效果再做调整,这才平息了这场争论。 营级的编制到是没有什么争议,除了三个战斗连之外,设机枪连和迫击炮连各一个,机枪是选用正在研制中的通用机枪,以8人为一个机枪组,全连共配备12挺机枪;迫击炮当然就是82迫击炮,也是以8人为一个迫击炮组,共配12门82迫击炮。 而团级的编制,和以利相比就有较大的改变,支援武器为机枪营、迫击炮营和野战炮营。机枪营配备18挺马克沁机枪和6门50毫米速射炮,其实50毫米速射炮做为陆军武器并不适合,因为当炮用口径太小,射程又近,威力很有限,而当机枪用又显得过于笨重,一门50毫米速射炮的全重超过300公斤,移动不便,而且现在军队里又没有防空的要求,因此50毫米速射炮最适合的还是做为舰载的近防武器。 但陆军中仍然需要一种1000-1500米距离的压制性速射武器,在这个距离上,马克沁机枪的射程不够,而60迫击炮虽然可以压制敌人的机枪,但射速又有限。其实最理想的武器是大口径重机枪,如穿越军队的89式12.7毫重机枪,或14.5毫米口径重机枪,不仅能在1000-1500米的距离内进有效的火力压制,而且还可以对一定的抗轻装甲目标、掩体、以及低高度防空,毕竟离飞机走上战场的时间也不过只有6、7年而己。 不过现在工兵厂还没有制造出大口径的重机枪,因此只能先用50毫米速射炮顶一阵,另外航空时代也快要来临了,陆军对30、50毫米这类小口径的速射炮很快就有大需求了,也算是提前做技术储备吧。 团属的迫击炮营分为两种,甲种师装备16门100毫米迫击炮和8门120毫米迫击炮;乙种师只装备24门100毫米迫击炮,但这两种迫击炮组的成员都是12人,并且都配备专门的车辆运需。 团属的野战炮营则是装备18门75毫米口径野战炮,每个野战炮配备士兵18人,另配5匹马用于运输。 另外由于团是可以独立作战的单位,因此还专门配有侦察排、通迅排和医务队,但后勤、工兵、辎重、运输等机构全部取消,毕竟现在团的上面,还有更高的师级作战单位。 这样甲种师所属的团级部队总人数约为3500人左右,而乙种师的团级部队约为3000人。 而在师级单战单位,将配备一个*炮团,甲种师为16门105毫轻型*炮,8门125毫米重型*炮;乙种师则为24门105毫轻型*炮。一门105亳轻型*炮配备士兵36人,10匹马用于运输;而一门125毫米重型*炮配备士兵50人,12匹马用于运输。 师部除了警卫连之外,还各配一个骑兵连、一个工兵营。并下设指挥部、后勤部、装备部、政治部、文书处、医务处、保卫处、纪律委员会等七个专业部门,可以说一个师就是一支小型的独立军队。 而师部的主要成员为副师长1名,协助师长管理全师事务,正副参谋长各1名;正副政委各1名,正职均为正师级,副职为副师级;指挥部、后勤部、装备部、政治部各设主任一名,正职的行政级别等同于正团级,副职的行政级别等同于正营级;文书处设文书长、医务处、保卫处、纪律委员会各设处长一名,正职的行政级别等同于副团级,副职的行政级别等同于副营级。 按照这样的编制,一个甲种师的总兵力大约在1.5万人左右,拥有各种火炮80余门,迫击炮300余门,机枪300余挺,马匹约600余匹;而乙种师的人数约为1.2万余人,拥有的火炮、机枪数量和甲种师大体一致,只是在口径上要小一些。而迫击炮150余门,主要是沒有60迫击炮的编制。但尽管如此,无论是甲种师还是乙种师,在这个时代都算是火力超众的,既使是到了一战时期,也毫不逊色,因此只要是后勤供应跟得上,应付日俄战争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陆军编制的计划送到军委以后,很快就获得了军委的批审通过,决定先按这样的标准编制,首先编制两个甲种师。三天以后,接受整编的几个团均回到青岛,军委正式下令,由张正杰、邱亚辉出任第一、第二师师长,两人的军衔均升到少将,正式跨入将军的行列,师部成员,及各部门的负责人均在原属各团中选拔,也有少量由军委直接任命。